信仰生活三百问 | 102.信徒过夫妻生活有否禁忌?
03 《生活事务篇》
102.信徒过夫妻生活有否禁忌?
我们夫妇是新婚,我丈夫在城市工作,我住在农村,和城市路隔数十公里。我丈夫主日回家休息,主日晚行同房,如果我不愿意,只怕对夫妻感情有影响。是否不圣洁会亏欠神?信徒过夫妻生活有禁忌吗?请为我解释答复。
类似这位姊妹的这种来信,我已收到过好些了,说明很多基督徒对这问题有误解,又羞于启齿,但这是一个严肃的问题,涉及夫妻感情,家庭和睦,我不打算在此回避。信中的问题有关基督徒如何看待夫妻生活,让我们先从《圣经》教导有一些简要的认识。
《圣经》告诉我们,婚姻是神创造中的一部分,神亲自为亚当创造夏娃,让他们成为夫妻,而神是人类第一对夫妻的主婚人,由此可见基督教对婚姻的肯定和重视。夫妻同房是婚姻生活的正常组成部分,也包含了神创造的心意。“因此,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,二人成为一体。”(创 2:24)夫妻的一体性是对婚姻生活最精确的描述。这种一体不仅指夫妻两人在精神(感情)上,生理上,也包括生命上的结合,因此,性是神赐给人的美好礼物。在婚姻关系下,夫妻应存感恩的心看待这一正常的夫妻生活。性的结合不仅为了传宗接代,也是夫妻连成一体的婚姻生活的重要体现,而且还是夫妻享受彼此的相爱的重要方面。
值得注意的是,夫妻间的这种关系并不是人类在犯罪后才有的身体需要,而是在犯罪前,伊甸园中就已有的夫妻生活。这告诉我们,性本身不是污秽肮脏的。人的潜意识中把夫妻同房看作污秽不洁净是来自于社会的观念,这种意识的普遍存在说明人们在犯罪后,出于对人类自身罪性的恐惧和憎恨。罪对人的破坏中,性是首当其冲的,淫乱邪念、色情诱惑、强奸通奸,乃至当今的同性恋、婚姻外同居等,均可见性的败坏何等严重。性变成人犯罪放纵的工具,人们在听到或经历到太多与性有关的丑事之后,把造成这些罪恶的原因归咎于性,由此产生禁欲主义,并影响到对正常的夫妻生活的看法。有的人为此常感到良心不安,把正常生活当作下流淫秽的人也不在少数。在有些夫妻还不都是信徒的家庭中,由于信主的一方要想“过圣洁生活”而拒绝另一方正常要求,就很容易造成夫妻不和,甚至使另一方被引诱而走向淫乱。
然而《圣经》对此问题没有回避,而是有具体的教导的,《哥林多前书》专门有一段有针对性的教导——“丈夫当用合宜之份待妻子,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。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,乃在丈夫;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,乃在妻子。夫妻不可彼此亏负,除非两相情愿,暂时分房,为要专心祷告方可;以后仍要同房,免得撒但趁着你们情不自禁引诱你们。”(林前 7:3-5)
参加主日礼拜,或领圣餐,都要求我们要从心灵上预备自己。按上述《圣经》教导,如果能够做到,夫妻在前一日不行房,也是很好的,把生理的需要放一放,学习节制的功课,以利于让心思意念清纯,能专心祷告,预备心灵,存敬畏神的心敬拜神。
但这位姊妹的情况比较特殊,相信根据上面的分析,你知道该怎么办了吧!愿神赐福你的婚姻。
往期回顾
《一、基本信仰篇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