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仰生活三百问 | 101.姊妹在经期能否参与侍奉神?
03 《生活事务篇》
101.姊妹在经期能否参与侍奉神?
《旧约》规定女人在经期的7天之内属于“不洁净”,(参利 15:19)今天在教会中,姊妹遇到经期是否可以参加诗班,或者带领祷告、讲道等侍奉的圣工呢?
今天我们不在律法之下,不存在这个问题。我们要问的是,我的心是否清洁,因为神是看我们的生命和内心。
此类问题都是因为搞不清《旧约》的律法和基督徒的关系。其实这类洁净的规条还多着呢,如饮食等许多方面。主耶稣在《马太福音》十一章、二十三章和《马可福音》七章等处有清楚教导:“从外面进去的,不能污秽人;惟有从里面出来的,乃能污秽人。”(可 7:15)祂列举了心中意念上的各样罪。初期教会中也有人被这些规条捆绑,所以保罗指出:“你们若是与基督同死,脱离了世上的小学,为什么仍像在世俗中活着,服从那‘不可拿、不可尝、不可摸’等类的规条呢?这都是照人所吩咐、所教导的。说到这一切,正用的时候就都败坏了。这些规条使人徒有智慧之名,用私意崇拜,自表谦卑,苦待己身,其实在克制肉体的情欲上是毫无功效。”(西 2:20-23)律法的功效在于指出罪,但它不能改变生命。
不过从神的慈爱看,这些涉及个人的饮食和卫生等方面的律法,体现了神对以色列百姓身体健康和人文素质的关怀,对我们有提醒作用,但不能成为捆绑我们的禁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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