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经 | 11.17《士师记》 第17章 利未人情愿与那人同住
《士师记》第17章
利未人情愿与那人同住
音频朗读
默想
利未人情愿与那人同住,那人看这少年人如自己的儿子一样。
—士 17:11
这一章,记载了一件令人气愤的事:“犹大伯利恒有一个少年人,是犹大族的利未人……这人离开犹大伯利恒城,要找一个可住的地方。……米迦说:‘你可以住在我这里,我以你为父、为祭司。我每年给你十舍客勒银子,一套衣服和度日的食物。’利未人就进了他的家。利未人情愿与那人同住,那人看这少年人如自己的儿子一样。米迦分派这少年的利未人作祭司,他就住在米迦的家里。”(士 17:7-12)
为了“十舍客勒银子,一套衣服和度日的食物”以及“一个可住的地方”,这个利未人居然彻底忘记自己尊贵的身份,“情愿”与拜偶像的人“同住”,成为“私家祭司”。后来,又为“一族一支派的祭司”这个更高的地位,带着一套宗教道具到了拉亿,成为但支派的祭司,捧起一个可以传与子孙的“铁饭碗” 。(参士 18:8-20、30)他在物质上获得了利益,但在信仰上却走上了歧途,让人惋惜,更让人愤慨!
使徒保罗劝勉基督徒说:“你们是重价买来的,不要作人的奴仆。”(林前 7:23)作为牧者,尤其要敬重自己的职分,不可为了一点“银子”、“衣服”和“食物”,就作贱自己的身份,出卖自己的信仰。牧者必须清楚,他只能是神的仆人,不应该是任何个人或集团的“私产”!
祷告
慈爱的天父,感谢祢在这个时代拣选了一批服侍教会也服侍众人的牧者,他们承担着重要的使命,也承受着巨大的压力。魔鬼不愿看到他们的忠心,所以就以各式各样的试探诱惑他们。亲爱的主啊,求祢坚定每位牧者的信心,使他们敬重自己的职分,远离世俗的诱惑,忠于神的托付。奉主名求。阿们!
«士师记»导读
“士师”,是曾在以色列的特殊历史时期活跃过的一批群众领袖。英文译为“Judges”,意思是“审判官”,中文译名取自周代官制中的“士师”,是对执法官员的通称。两种翻译都不够准确,因为士师的主要职责并不是审判。“士师”在希伯来文中的含义,《士师记》的作者有精准的表述:“耶和华兴起士师,士师就拯救他们脱离抢夺他们人的手。”(士 2:16)《士师记》详细叙述了12位士师的相关事迹,故而得名。
二、作者根据犹太教典籍《他勒目》记载,《士师记》的作者为撒母耳。虽然没有足够的证据,但可以根据书中内容作一些合理的推测:写作本书时,以色列的历史已经进入统一王国时期,(参士 17:6,18:1,21:25)但大卫尚未占领耶路撒冷。(参士 1:21;比较撒下 5:6)这一时段里,撒母耳无疑是中心人物,所以他极有可能就是本书的作者。
三、主题对于《士师记》的主题,朗文(Tremper Longman III)和狄拉德(Raymond B. Dillard)合著的《旧约导读》里有一段精彩的论述:“从许多方面看,这卷书是关于一种关系的对话:上帝与以色列之间的关系。”“这卷书的每个读者都会认识到上帝既有宽容之心,也具怜悯之心;读者们也必然会在故事中的人物身上看到自己生活的某些方面。”
文字资料由李世峥牧师授权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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