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经 | 9.26《申命记》 第23章 不可憎恶埃及人
《申命记》第23章
不可憎恶埃及人
音频朗读
默想
“不可憎恶以东人,因为他是你的弟兄;不可憎恶埃及人,因为你在他的地上作过寄居的。”
—申 23:7
这一章,神对“入耶和华的会”的资格作出了明确的规定,谁可以入,谁不可以入,说得非常清楚。其中写道:“亚扪人或是摩押人不可入耶和华的会;他们的子孙虽过十代,也永不可入耶和华的会。因为你们出埃及的时候,他们没有拿食物和水在路上迎接你们,又因他们雇了美索不达米亚的毗夺人比珥的儿子巴兰来咒诅你们。”“不可憎恶以东人,因为他是你的弟兄;不可憎恶埃及人,因为你在他的地上作过寄居的。他们第三代子孙可以入耶和华的会。”(申 23:3-4、7-8)
“入耶和华的会”,是指参加选民的崇拜活动。亚扪人和摩押人过上十代也不能参加,但以东人和埃及人到了第三代就可以了。神道出了理由:“不可憎恶以东人,因为他是你的弟兄;不可憎恶埃及人,因为你在他的地上作过寄居的”。选民和以东人、埃及人的确存在恩怨,但神提醒他们:不能忽视以东人的亲情,不能忘记埃及人的恩情!
我们看待事物,习惯于用非此即彼、非白即黑的眼光。我们认为好的,就一定好到完美无缺;我们认为坏的,就一定坏到一无是处。这是极不理性的态度。《圣经》教导我们,应当拒绝世上的诱惑,但我们不能因此就“憎恶”整个世界,因为我们都是这个世界上的寄居者!
祷告
慈爱的天父,感谢祢借着基督的救赎,赐给我们属天的智慧。祢在《圣经》里告诉我们,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。可是,面对现实生活中的具体事件,我们却常常不能用祢所赐予的智慧处理。亲爱的主啊,求祢赐给我们智慧的眼光,智慧的视角,智慧的手法,能够把每件事都处理得合乎祢的心意。奉主名求。阿们!
«申命记»导读
《申命记》的希伯来文书名为“说话”,源自本书一章1节:“以下所记的是摩西在约旦河东的旷野,疏弗对面的亚拉巴,就是巴兰、陀弗、拉班、哈洗录、底撒哈中间,向以色列众人所说的话。”中文译本中的“申命记”取自《七十子译本》,意思是“第二本律法书”或“第二次申明律法”,原因是本书提及的律法已在《出埃及记》中出现。
二、作者书中好些地方显示,本书作者为摩西,下面这节经文是最有力的证据:“摩西将这律法的话写在书上,及至写完了。”(申 31:24)不过,本书第三十四章关于摩西之死的内容,作者显然另有其人,一般认为出自约书亚的手笔。
三、主题《申命记》是摩西在约旦河东岸特意为即将进入迦南的新一代以色列人写下的“临别赠言”,他从追忆神拯救、引领选民的历史写起,重申神圣的律法之后,勉励读者在进入迦南之后敬畏神,遵行律法。汤普森(J. A. Thompson)指出:“《申命记》在神的律法中,展示了一整套的教训,指导以色列人,如何与神、并在彼此之间有交通。照着律法的要求过生活,可以令以色列充充足足享受到这约的一切恩典。不依照律法要求而过生活,便是拒绝神给祂子民美善的恩赐。”
文字资料由李世峥牧师授权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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