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经 | 9.25《申命记》 第22章 不可佯为不见
《申命记》第22章
不可佯为不见
音频朗读
默想
“你若看见弟兄的牛或羊失迷了路,不可佯为不见,总要把它牵回来交给你的弟兄。”
—申 22:1
这一章,神教导以色列人一个邻舍互助的原则:“你若看见弟兄的牛或羊失迷了路,不可佯为不见,总要把它牵回来交给你的弟兄。你的弟兄若离你远,或是你不认识他,就要牵到你家去,留在你那里,等你弟兄来寻找,就还给他。你的弟兄无论失落什么,或是驴,或是衣服,你若遇见,都要这样行,不可佯为不见。你若看见弟兄的牛或驴跌倒在路上,不可佯为不见,总要帮助他拉起来。”(申 22:1-4)
自家牲口走失,谁都会心急如焚,四处寻找。可是,面对他人走失的牲口,态度却可能完全不同,“佯为不见”,装聋作哑,是人们惯常的态度。故此,神特别劝勉以色列人:“你若看见弟兄的牛或羊失迷了路,不可佯为不见,总要把它牵回来交给你的弟兄。”即使邻舍没有住在附近,甚至与他并不相识,也要精心照顾牲口,直至主人将之领回为止。这是遵行“爱人如己”(参利 19:18)之诫命的具体体现。
“不可佯为不见”,适用于邻舍走失的牲口,也适用于邻舍所有的困难。面对被打到“半死”的伤者,撒玛利亚人“看见他,就动了慈心”,他做到了“不可佯为不见”。(参路 10:25-37)《箴言》中说:“周济贫穷的,不致缺乏;佯为不见的,必多受咒诅。”(箴 28:27)
祷告
慈爱的天父,感谢祢把“爱人如己”的诫命赐给我们。祢说:“凡有世上财物的,看见兄弟穷乏,却塞住怜恤的心,爱神的心怎能存在他里面呢?”(约壹 3:17)可是,我们却时常视而不见,充耳不闻。我主啊,求祢开启我的眼睛,让我看到弟兄的缺乏;求祢催促我的心灵,让我补足弟兄的缺乏。奉主名求。阿们。
«申命记»导读
《申命记》的希伯来文书名为“说话”,源自本书一章1节:“以下所记的是摩西在约旦河东的旷野,疏弗对面的亚拉巴,就是巴兰、陀弗、拉班、哈洗录、底撒哈中间,向以色列众人所说的话。”中文译本中的“申命记”取自《七十子译本》,意思是“第二本律法书”或“第二次申明律法”,原因是本书提及的律法已在《出埃及记》中出现。
二、作者书中好些地方显示,本书作者为摩西,下面这节经文是最有力的证据:“摩西将这律法的话写在书上,及至写完了。”(申 31:24)不过,本书第三十四章关于摩西之死的内容,作者显然另有其人,一般认为出自约书亚的手笔。
三、主题《申命记》是摩西在约旦河东岸特意为即将进入迦南的新一代以色列人写下的“临别赠言”,他从追忆神拯救、引领选民的历史写起,重申神圣的律法之后,勉励读者在进入迦南之后敬畏神,遵行律法。汤普森(J. A. Thompson)指出:“《申命记》在神的律法中,展示了一整套的教训,指导以色列人,如何与神、并在彼此之间有交通。照着律法的要求过生活,可以令以色列充充足足享受到这约的一切恩典。不依照律法要求而过生活,便是拒绝神给祂子民美善的恩赐。”
文字资料由李世峥牧师授权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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