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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经 | 5.29 阿摩司书 第1章 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罚

《阿摩司书》第1章

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罚

  音频朗读  

  默想  

耶和华如此说:“大马士革三番四次地犯罪,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罚;因为他以打粮食的铁器打过基列。”

—摩 1:3

 

《阿摩司书》清楚地指出,该书的主旨是“论以色列”,但作者写下序言便开始宣告神对以色列周边列国的审判。其中有这么一段:“耶和华如此说:‘大马士革三番四次地犯罪,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罚;因为他以打粮食的铁器打过基列。我却要降火在哈薛的家中,烧灭便哈达的宫殿。我必折断大马士革的门闩,剪除亚文平原的居民和伯伊甸掌权的。亚兰人必被掳到吉珥。’这是耶和华说的。”(摩 1:3-5)

从这一段开始,到下一章第5节,阿摩司先后谈到神对亚兰、非利士、推罗、以东、亚扪、摩押、犹大七国的审判。这些关于审判的描述,先知采用了统一的文学格式:均以“三番四次地犯罪”(《现代中文译本》译为“再三犯罪”)指控罪行,均以“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罚”(《当代译本修订版》译为“我必不收回对他们的惩罚”)宣告审判。这种文学格式向读者表明,这些国家全都恶贯满盈,全都该受报应!

我们的神充满怜悯,充满宽容,倘若罪人愿意认罪,能够悔改,祂就“免去”相应的“刑罚”。然而,神的怜悯和宽容,并不是毫无原则地纵容罪恶,姑息罪人。不论是谁,只要“再三犯罪”,神就会宣告:“我必不收回对他们的惩罚。”我们应当时常以这句话警戒自己!

  祷告  

慈爱的天父,祢充满怜悯,所以常常饶恕我们的过犯;祢充满宽容,所以常常免去我们的刑罚。然而,我们深知祢不会任由我们“再三犯罪”。亲爱的主啊,求祢时常提醒我们,使我们明白谨言慎行的意义;求祢时常警戒我们,使我们清楚犯罪作恶的代价;求祢时常光照我们,使我们懂得认罪悔改的价值。奉主名求。阿们!

«阿摩司书»导读

 
一、书名

《阿摩司书》第1章告诉我们,该书是“提哥亚牧人中的阿摩司”所得的“默示”,(参摩 1:1)所以就被称为“阿摩司书”。在希伯来文中,“阿摩司”这个名字的意思是“背负重担的人”。

二、作者

对于作者的身世,《阿摩司书》着墨不多,从该书内容推测,阿摩司生活和工作的年代大约在公元前8世纪中期。其时,耶罗波安二世在北国以色列作王,乌西雅在南国犹大作王。该书中,阿摩司向读者讲述了自己蒙召作先知的经历:“我原不是先知,也不是先知的门徒;我是牧人,又是修理桑树的。耶和华选召我,使我不跟从羊群,对我说:‘你去向我民以色列说预言。’”(参摩 7:14-15)

三、主题

鞭挞罪恶,呼唤公义,这是《阿摩司书》的主题。阿摩司作先知的时候,犹大和以色列都称得上“盛世”,国家太平,社会安定,经济繁荣,但南北二国的神子民犯了同样的错误,他们都成了纵情逸乐、为富不仁之徒。他们“使公平变为茵陈,将公义丢弃于地”,(参摩 5:7)所以阿摩司如此呐喊:“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,使公义如江河滔滔!”(摩 5:24)先知一直在警告他的同胞:继续一意孤行,必将遭受审判!

四、结构

《阿摩司书》共有9章,可分为三个部分:1至2章为第一部分,预言神的审判;3至6章为第二部分,揭露选民的罪行;7至9章为第三部分,描述审判的景象。宣告审判的时候,阿摩司不忘安慰同胞:“你们要寻求我,就必存活。”(参摩 5:4)

文字资料由李世峥牧师授权提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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