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仰生活三百问 |291.灵魂转世投胎说有道理吗?
10 《信仰常识篇》



291.灵魂转世投胎说有道理吗?
我们在信主之前都不同程度受到过去传统的影响,小时候大人们相信一个人有前世后世,所谓灵魂的转世,也就是轮回。现在又有许多人相信这种说法。请问,基督教所说的人生来都是罪人,在身上有着罪孽,这与轮回有什么相同或不同的地方?我们基督徒怎么看待这种说法?


这种对灵魂和罪的观念,完全不是基督教的认识,无任何相同处。轮回转世说是佛教的讲法,最早则是古代印度人的观念,这也与印度至今还根深蒂固的“种性制度”相关。由于传统实在是一种巨大的力量,我发现,有些人即便信了主,成为了基督徒,也仍然不能期望摆脱它的消极影响,所以,我们信主后应当在心中清除一下原来的观念,以免影响我们的灵命健康成长。
《圣经》所说,我们世人都犯了罪,是指在亚当里的罪。罗马书五章12节清楚指出:“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,死又是从罪来的;于是死就临到众人,因为众人都犯了罪。”从亚当开始出现了罪在人的生命中的作用,同时人也过着一种与神远离的生活。这一罪的观念是指人的罪性,是与人的生命与生俱来的、形影相随的一种势力。我们尽管没有与亚当犯一样的罪,但通过我们的心思和行为就可以表明,如人从小就有的自私(以自我为中心)、欺骗(当然因为小孩子的欺骗一般不会对人造成伤害,所以大人还常因此夸奖为聪明),还可以从社会罪的表现来看,所以在任何时代和任何国家,也就有了法律对人的制约,和对罪行进行惩罚的必须。在《圣经》中保罗描写了他自己曾经有过的内心对罪的挣扎:“我也知道在我里头,就是我肉体之中,没有良善。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。故此,我所愿意的善,我反不作;我所不愿意的恶,我倒去作。……我觉得有个律。”(参罗 7:18-21)保罗所称之为“律”的,就是指人本性中的罪性。但罪的本性与一个人具体的付诸行动的罪仍然有区别,所以一般把罪的本性叫做“原罪”,把各人行为上(包括心思中)的罪称为“本罪”(或罪行)。因此,从基督教信仰所讲的罪来看,与轮回转世之说,毫不相干。
轮回转世是和因果报应说结合在一起的。从我们的信仰的认识,对轮回转世说有这样几个认识:
一、基督教信仰强调一位创造主,祂是世人生命的源头,祂发出呼喊,要我们悔改归向祂,让祂来掌管我们每个人的生命;而轮回说并不相信宇宙中有一位创造主,一切都是在冥冥之中受一种不可名状的力量的控制,无法摆脱其所决定了的命运。
二、基督教信仰知道有一位深深爱我们的主,祂甘心情愿地来主动为我们承担罪的刑罚,让世人再次有机会从祂得生命。祂指出了重要的真理,生命永远是由赐生命者给予的,而不靠自己的努力赚取的,即便你生到这世界上也是如此。因此,祂说:“我就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。”(参约 14:6)而轮回之说,却认为人必须在永无止境的轮回中,去修炼自己的灵魂,功德圆满、修得正果,而这种自救的努力,连自己也没有真正的把握,却给了人虚假的盼望。
三、《圣经》指出,每个人的生命个体是独立的,这种特性没有别人可以取代,你就是你,不会变成另外一个人。世人的生命起始于今生,离世之后,《圣经》指出:“按着定命,人人都有一死,死后且有审判。”(来 9:27)因此死后不是成为别人,再没有机会可以重来(如古代一些罪犯被处以死刑时,常会喊“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”)。人生只有一次,这使我们必须倍加珍惜在世短暂的光阴。
四、《圣经》指出,当初神以自己的形像造人,“赐他荣耀尊贵为冠冕”;(参诗 8:5)但轮回说却认为“众生平等”,人可能会转世成鸡犬、牛马,甚至蛇虫,它们也可以转世成人。这使我们看不到生命的尊严和价值。今天世界人口大爆炸,动物家禽也大量养殖,轮回说更无法解释。
五、基督教信仰指出,个体生命的特性无人可以替代,每个人都有神给予的自由意志,你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,作出正确的选择。但轮回说却给人一种宿命论,认为一切都是命运定下,你的苦难是命中注定,只有修炼,寄希望于下辈子。这种观念反映到社会上,会产生对他人的处境无动于衷的思想,也用不着去积极倡导对现状的变革。各人只需关心自己的功德,对别人的关心自然就会流于个人功德。功德成为社会道德的前提,社会道德怎能有根本的提高?功德主义一词,即源于此。
如果成了基督徒还受这些影响,留有这些思想时,就会影响基督徒在人群中为主而活的心志,不会积极上进,因此我们必须完全摈弃这种观念。我们爱人,是因为神就是爱,我们要用神的爱去关心世界上的每一个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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