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仰生活三百问 |290.胎儿有没有灵魂?
10 《信仰常识篇》



290.胎儿有没有灵魂?
许多姊妹常常由于各种原因有过堕胎的经历,这不仅是身心受到创伤的事,而且作为基督徒心里还有一种隐约的惧怕。所以我想问两三个月的胎儿有没有灵魂?如果胎儿有生命,那生命结束后,他们的灵魂又归于何处?我很想知道。


除了一些特殊的情况外,一般的堕胎是可以避免的。随意堕胎不仅对身心造成巨大痛苦,而且也是一种不负责的态度。中国以计划生育为基本国策,这是出于政府的权柄,信徒也应当遵守。有的人为了逃避计划生育,冒着堕胎的危险去执意怀孕,这种堕胎本来是可以避免的。另外如不注意避孕方法,致使意外怀孕而堕胎,这是当事人把生命视同儿戏,更是不负责任的表现。
男女通过婚配怀孕产生下一代,这是神奇妙创造中最令人惊奇的设计之一。生命是由神所赐下的,但从始祖亚当夏娃开始,神就通过人在婚姻中的合作来赐下一个个个体的生命。这就使生育具有神圣性,并告诉我们人的生命始于母腹。因此,怀孕者不要以为自己是胎儿生命的创造者和赐予者,就可以随意剥夺胎儿的生命;或者想怀就怀,想不要就不要。结婚后男女双方必须从一开始就对生育有一个周全的计划,为将要生育的孩子祷告,祈求神的保护看顾。在怀孕期间,用心去细细体会神在自己体内精美的创造,同时在心中品味那种始作父母的神圣感,又用信心把所怀的胎交给神。
《圣经》多次告诉我们,神从“母腹中”就拣选祂的仆人,为祂在历史中成就大事。这样的例子很多,如在利百加腹中的雅各和以扫,他们已经显示不同的个性,神为他们各自的道路作了预言;又如神对耶利米说:“我未将你造在腹中,我已晓得你;你未出母胎,我已分别你为圣;我已派你作列国的先知。”(耶 1:5)主耶稣的开路先锋施洗约翰,《圣经》记载,“从母腹里就被圣灵充满了”(指他要承担的使命)。(参路 1:15)这些经文都指出,人的生命从胎儿就已开始。现代医学也告诉人们,妇女在妊娠期间不仅在生理上影响胎儿,而且在情绪上也会给胎儿带来许多微妙的影响,如胎儿也会有被爱的感觉,这就有了所谓的“胎教”。按今天的医疗技术,怀孕5-6个月的早产儿都已可以养活。
至于胎儿的灵魂离世后归于何处,《圣经》对此没有清楚指示。当然他们与成年人的灵魂会有区别,与重生后得着神儿女生命的人区别也更大。我相信神会有专门的地方为他们预备。有的人心中为过去的罪忧伤,我们应当在向神祈求赦免后,从忧伤中出来。“我们若认自己的罪,神是信实的,是公义的,必要赦免我们的罪,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。”(约壹 1:9)神会用祂那巨大的爱来温暖和修补受伤的心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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