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仰生活三百问 | 172.义工能否享受津贴?
06 《教会管理篇》



172.义工能否享受津贴?
我们江西赣州基督教会有这样一项不成文的规定,凡是义工,每月每人可享受四十元的津贴。不少弟兄姊妹对此事有看法,他们认为,义工,顾名思义就是为教会传福音尽义务的工作,与传道人做工得工价是两回事。弟兄姊妹奉献的钱,应花在神的事工上,不知这看法对否?恳请尽快给予答复。谢谢!


义工的含义很广。在城市里许多教会有大量的义工,有的担任长老、执事或两会的委员,参与教会的管理和事工,有的在举行礼拜时担任招待,或在礼拜前和礼拜后打扫整理礼拜堂,有的担任琴师、唱诗班的成员。他们都是义工,不取报酬。
在农村里大量存在另一种义工,他们实际上是传道人,只不过不拿教会的工资。原则上讲,义工是义务工作人员,不领取薪金。但若教会经济力量许可,给一些津贴,也无不可。特别是第二类的义工,他们不仅要领会、讲道,平时还要探望信徒,来来去去就要花费车费。如果他们本身有工作(譬如种田),还会因为圣工而受耽误,影响收入。给一点津贴也是合情合理的。这些义工愿意放下自己的工作,献上时间为主作工,辛勤奔波忙碌,他们的劳苦必不徒然,(参林前 15:58)但他们奉献是他们自己在神面前的心态,教会弟兄姊妹却当主动关心他们的需要,不应该旁观论断。如果需要,给在教会为神做工的义工适当补贴。本身就是花钱在神的圣工上,支持教会兴旺。如果这不是神的事工,那么什么才是“神的事工”?
由此我想到相关的另一问题:义工能否拿教会的工资?由于好些教会堂点尚没有经过专门训练的教牧人员,因此许多所谓义工,其实是专职全心地在教会中侍奉,他们的生活或靠家庭或靠自己业余种地干活,但这种情形大大制约了那些义工带领的教会发展,造成牧养荒废。我们应当反思。许多时候,大家有一种不正常的想法,认为义工奉献做主工不当取报酬。先不说这种态度有点类似主耶稣所斥责的法利赛人的做法:“他们把难担的重担捆起来,搁在人的肩上,但自己一个指头也不肯动。”(太 23:4)我们可以发现,这种认为做工不当取报酬的思维着眼点在钱,而不是教会整体的工作和前途。地和其上的万物都是属神的,我们的神既不贫穷,也不吝啬,况且神的仆人做工得工价,靠福音养生,是《圣经》所教导的。(参提前 5:17-18)
为此,我们也要鼓励信徒钱财的奉献,用每月当奉上的钱来支持教会一切圣工的开展。(参玛 3:10)为了教会需要,义工在适当时候转为领工资的专职传道人的做法,我认为是应该考虑的,是保证教会兴旺的一个重要举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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