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经 | 5.20《以斯拉记》 第10章 众民无不痛哭
《以斯拉记》第10章
众民无不痛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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默想
以斯拉祷告、认罪、哭泣,俯伏在神殿前的时候,有以色列中的男女孩童聚集到以斯拉那里,成了大会,众民无不痛哭。
—拉 10:1
这一章,叙述犹大人终止异族婚姻的具体行动:“以斯拉祷告、认罪、哭泣,俯伏在神殿前的时候,有以色列中的男女孩童聚集到以斯拉那里,成了大会,众民无不痛哭。”(拉 10:1)示迦尼对他说:“我们在此地娶了外邦女子为妻,干犯了我们的神,然而以色列人还有指望。现在当与我们的神立约,休这一切的妻,离绝她们所生的,照着我主和那因神命令战兢之人所议定的,按律法而行。”(参拉 10:2-3)
从本章列出的名单来看,与外邦女子通婚的犹大人不算太多,其中祭司17人,利未人10人,平民86人,共计113人。但以斯拉清楚事情的严重性,所以便“祷告、认罪、哭泣,俯伏在神殿前”。如此虔诚的举动,引来同胞的注意,所以“男女孩童”纷纷“聚集到以斯拉那里,成了大会,众民无不痛哭”,他们以这种方式向神认罪、悔改。
在神的眼里,没有一种罪行“无可厚非”,没有一个罪人“情有可原”,除非我们愿意向祂认罪,愿意求祂赦罪!因此,我们要时常省察自己的行为,一旦发现内心尚有不洁、不义,就当向神诚恳地认罪,因为由愧疚催生的忏悔,可以保证我们在神面前“还有指望”!
祷告
慈爱的天父,“求你掩面不看我的罪,涂抹我一切的罪孽。神啊,求你为我造清洁的心,使我里面重新有正直的灵。不要丢弃我,使我离开你的面;不要从我收回你的圣灵。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乐,赐我乐意的灵扶持我;我就把你的道指教有过犯的人,罪人必归顺你。”(诗 51:9-13)奉主名求。阿们!
«以斯拉记»导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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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作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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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结构
文字资料由李世峥牧师授权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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