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经 | 12.7《撒母耳记上》 第12章 愿祂为证
《撒母耳记上》第12章
愿祂为证
音频朗读
默想
撒母耳对他们说:“你们在我手里没有找着什么,有耶和华和他的受膏者今日为证。”他们说:“愿他为证。”
—撒上 12:5
这一章,记载了撒母耳离职之际的临别赠言,其中有这么一段:“我从幼年直到今日,都在你们前面行。我在这里,你们要在耶和华和祂的受膏者面前给我作见证。我夺过谁的牛,抢过谁的驴,欺负过谁,虐待过谁,从谁手里受过贿赂因而眼瞎呢?若有,我必偿还。”以色列人回应说:“你未曾欺负我们,虐待我们,也未曾从谁手里受过什么。”接着,撒母耳对众人说:“你们在我手里没有找着什么,有耶和华和祂的受膏者今日为证。”他们说:“愿祂为证。”(参撒上 12:2-5)
撒母耳的一生清正廉洁、克己奉公,这是以色列人有目共睹的事实,所以他的临别赠言底气十足、掷地有声。众人异口同声的“愿祂为证”,表达了对这位领袖的认可。1000多年后的使徒保罗,亦有如此感言:“你们知道,自从我到亚细亚的日子以来,在你们中间始终为人如何……我未曾贪图一个人的金、银、衣服。”(参徒 20:18-33)
神告诉我们:“既然蒙召,行事为人就当与蒙召的恩相称。”(参弗 4:1)祂也愿意随时为我们的行为作见证。我们能否做到光明磊落、天地可鉴呢?走到人生的终点之时,假若我们都能坦然无惧地说:“对神对人,常存无亏的良心。”(参徒 24:16)那该是多么美好的见证!
祷告
慈爱的天父,感谢祢拯救我们,使我们脱离了罪恶的网罗;感谢祢接纳我们,使我们得着了儿子的名分。亲爱的主啊,我们愿意遵行祢的旨意,活出祢的形像,行事为人与蒙召的恩相称,求祢时时与我们同在,好使我们战胜魔鬼的试探,远离世俗的诱惑,成为光明磊落、坦坦荡荡的天国子民。奉主名求。阿们!
«撒母耳记上»导读
希伯来文《圣经》中,《撒母耳记上》和《撒母耳记下》原为一卷,不分上下,《七十子译本》首先将其分为上下两卷。这两卷书以撒母耳之名命名,是因为撒母耳是书中的重要人物,本书详细记载了他的诞生、童年及担任士师的全过程。不但如此,本书记录的两位以色列国王(扫罗和大卫)都经撒母耳之手膏立。故此,就被称为《撒母耳记》。
二、作者《撒母耳记上》没有交代作者,犹太传统认为,一至二十四章出自撒母耳之手,二十五至三十一章(撒母耳过世后的相关内容)则为拿单和迦得补写,因为《历代志上》写道:“大卫王始终的事,都写在先见撒母耳的书上和先知拿单并先见迦得的书上。”(代上 29:29)詹逊(Irving L. Jensen)提醒我们:“读者必须认定《圣经》都是由圣灵感动写成。故此即使《撒母耳记》是由数人合写,也不会影响全书主题的统一性。”
三、主题本书通过3位重要人物(撒母耳、扫罗、大卫)的相关事迹,详细展示了从士师时代到王国时代的顺利过渡。培恩(D. F. Payne)这样说:“《撒母耳记》不单是历史,也是神学;在《撒母耳记》里的资料不单是历史教训,也是讲章。作者看见神的计划,成就在祂百姓的历史上,他相信这些历史可以引出伦理道德教训,对当时的人用得着。”
文字资料由李世峥牧师授权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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