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经 | 7.27《利未记》 第25章 不可向他取利
《利未记》第25章
不可向他取利
音频朗读
默想
“你借钱给他,不可向他取利;借粮给他,也不可向他多要。”
— 利 25:37
这一章,神论及多个话题,其中提到了借贷给穷人的原则:“你的弟兄在你那里若渐渐贫穷,手中缺乏,你就要帮补他,使他与你同住,像外人和寄居的一样。不可向他取利,也不可向他多要,只要敬畏你的神,使你的弟兄与你同住。你借钱给他,不可向他取利;借粮给他,也不可向他多要。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,曾领你们从埃及地出来,为要把迦南地赐给你们,要作你们的神。”(利 25:35-38)
借贷给穷人,为何不能“取利”?哈理逊(R. K. Harrison)说:“由主里弟兄姐妹所组成的这个圣约群体之概念,必须在财务方面的需要上应用出来,正如应用在道德和属灵的事务上一般。……一个贫穷的以色列人不当受到他同胞的剥削,在此妥拉清楚地主张,一切给予穷人之借贷都必须是免除利息的。神用祂自己在让以色列人从捆绑中得释放的宽大胸怀,作为这属灵群体当效法的榜样。”
新约时代,耶稣不只反对我们在借钱给穷人时向他们“取利”,祂甚至说,根本不能“指望”他们“偿还”债务:“……借给人不指望偿还,你们的赏赐就必大了,你们也必作至高者的儿子,因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恶的。你们要慈悲,像你们的父慈悲一样。”(路 6:35-36)
祷告
“耶和华啊,谁能寄居你的帐幕?谁能住在你的圣山?就是行为正直,作事公义,心里说实话的人。他不以舌头谗谤人,不恶待朋友,也不随伙毁谤邻里;他眼中藐视匪类,却尊重那敬畏耶和华的人。他发了誓,虽然自己吃亏,也不更改。他不放债取利,不受贿赂以害无辜。……”(诗 15:1-5)主啊,我要按祢的旨意而行。奉主名求。阿们!
«利未记»导读
希伯来文《圣经》中,《利未记》的首句为“祂(上帝)呼叫”,犹太人便以此句为本书书名。《七十子译本》根据本书记载的有关利未人侍奉上帝的条例,称之为“利未记”,中英文译本均沿用此名。
二、作者本书作者为摩西,全书共有56次提到“耶和华对摩西说”。(参利 1:1,4:1,5:14,6:1、8、19,7:22)《以斯拉记》六章17至18节在论到祭司和利未人的侍奉时,直截了当地说:“照摩西律法书上所写的”。同时,耶稣和《新约》作者引用《利未记》时,均认为摩西是其作者。例如:《马太福音》八章4节,耶稣引用《利未记》十四章1至4节时就说:“献上摩西所吩咐的礼物。”
三、主题《利未记》的主题,是教导以色列人在上帝的国度里过圣洁的生活——一种能与上帝相交的生活,从而作列国得蒙救赎的中保,这是一种更高的侍奉。因此,以色列人一定要了解上帝的圣洁是怎么回事。《利未记》从三个方面启示真理:(1)献祭的制度:它强调‘若不流血,罪就不得赦免’,使人对罪的严重性有深刻的认识;(2)律法的观念:告诉以色列人什么是上帝对人的生活和行为的标准;(3)刑罚的制定:凡干犯律法的,必要受刑,使人知道上帝的圣洁是绝不更改的。
文字资料由李世峥牧师授权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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