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经 | 7.24《利未记》 第22章 不可亵渎……献给耶和华的圣物
《利未记》第22章
不可亵渎……献给耶和华的圣物
音频朗读
默想
“祭司不可亵渎以色列人所献给耶和华的圣物,免得他们在吃圣物上自取罪孽,因为我是叫他们成圣的耶和华。”
— 利 22:15-16
这一章,神向祭司道出了对待圣物的态度,范围非常之广,要求非常之严:“耶和华对摩西说:‘你吩咐亚伦和他子孙说:要远离以色列人所分别为圣归给我的圣物,免得亵渎我的圣名。我是耶和华。……凡外人不可吃圣物,寄居在祭司家的,或是雇工人,都不可吃圣物。……若有人误吃了圣物,要照圣物的原数加上五分之一,交给祭司。祭司不可亵渎以色列人所献给耶和华的圣物,免得他们在吃圣物上自取罪孽,因为我是叫他们成圣的耶和华。’”(利 22:1-16)
以色列人献与神的祭物,属于“圣物”,任何人都不能等闲视之。作为专职侍奉神的祭司,拥有享用祭物的权利,但没有随意支配祭物的权力,他们可以按着相关规定,将祭物分配给自己的妻子、儿子和尚未出嫁的女儿,但不得分配给“外人”。神特别提醒祭司,把祭物分给不该享用的“外人”,就是“亵渎以色列人所献给耶和华的圣物”!
作为教会之管家的牧者,应当将弟兄姊妹献给教会的财物视作“不可亵渎”的“献给耶和华的圣物”,必须妥善管理、合理运用,不得随意支配、任意挥霍。为了有效避免“亵渎”弟兄姊妹“献给耶和华的圣物”,教会应当制订严格的财务制度,从源头上杜绝“亵渎”的可能!
祷告
慈爱的天父,感谢祢激励祢的儿女甘心乐意地为教会奉献,使祢的家里有粮,使教会的工作有了经济的保障。可是,有些时候,教会在奉献款的使用上,可能未必合乎祢的心意,总是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。主啊,求祢赐给牧者们敬畏的心,使他们晓得祢家里的钱财不能浪费,不得亵渎。奉主名求。阿们!
«利未记»导读
希伯来文《圣经》中,《利未记》的首句为“祂(上帝)呼叫”,犹太人便以此句为本书书名。《七十子译本》根据本书记载的有关利未人侍奉上帝的条例,称之为“利未记”,中英文译本均沿用此名。
二、作者本书作者为摩西,全书共有56次提到“耶和华对摩西说”。(参利 1:1,4:1,5:14,6:1、8、19,7:22)《以斯拉记》六章17至18节在论到祭司和利未人的侍奉时,直截了当地说:“照摩西律法书上所写的”。同时,耶稣和《新约》作者引用《利未记》时,均认为摩西是其作者。例如:《马太福音》八章4节,耶稣引用《利未记》十四章1至4节时就说:“献上摩西所吩咐的礼物。”
三、主题《利未记》的主题,是教导以色列人在上帝的国度里过圣洁的生活——一种能与上帝相交的生活,从而作列国得蒙救赎的中保,这是一种更高的侍奉。因此,以色列人一定要了解上帝的圣洁是怎么回事。《利未记》从三个方面启示真理:(1)献祭的制度:它强调‘若不流血,罪就不得赦免’,使人对罪的严重性有深刻的认识;(2)律法的观念:告诉以色列人什么是上帝对人的生活和行为的标准;(3)刑罚的制定:凡干犯律法的,必要受刑,使人知道上帝的圣洁是绝不更改的。
文字资料由李世峥牧师授权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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