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经 | 7.5《利未记》 第3章 在坛上焚烧
《利未记》第3章
在坛上焚烧
音频朗读
默想
“祭司要在坛上焚烧,作为馨香火祭的食物。脂油都是耶和华的。”
— 利 3:16
这一章,作者详细叙述神对平安祭的要求,其中有这么一段:“‘人的供物若是山羊,必在耶和华面前献上。要按手在山羊头上,宰于会幕前。亚伦的子孙要把血洒在坛的周围。又把盖脏的脂油和脏上所有的脂油,两个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,就是靠腰两旁的脂油,并肝上的网子和腰子,一概取下,献给耶和华为火祭。祭司要在坛上焚烧,作为馨香火祭的食物。脂油都是耶和华的。在你们一切的住处,脂油和血都不可吃,这要成为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。’”(利 3:12-17)
对于作为平安祭的山羊,神要求选民“把盖脏的脂油和脏上所有的脂油,两个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……并肝上的网子和腰子,一概取下”,“祭司要在坛上焚烧,作为馨香火祭的食物”。神不需要“食物”,但祂喜悦选民借着“馨香火祭的食物”表达对祂的敬畏,“闻那馨香之气”,(参创 8:21)就会心生喜悦,所以必须把祭物“焚烧”!
我们既是奉献给神的“活祭”,就必须“在坛上焚烧”,将自己彻底燃尽,继而能够“在各处显扬那因认识基督而有的香气”。(参林后 2:14)莱尔(J. C. Ryle)指出:“宗教的热忱,是燃烧的欲望,要讨神喜悦,遵行祂的旨意,在世上用各种可行的方法促进祂的荣耀。”
祷告
“主啊!我今完全献上,一切所有都归祢;我要永远爱祢靠祢,日日与祢不分离。主啊!我今完全献上,心灵身体都归祢;圣灵感化常在我心,使我真知我属祢。主啊!我今完全献上,祭坛爱火燃我心;救恩喜乐何等丰盛,荣耀归主名。”亲爱的主啊,求祢坚定我奉献的心志,一生为祢而活。奉主名求。阿们!
«利未记»导读
希伯来文《圣经》中,《利未记》的首句为“祂(上帝)呼叫”,犹太人便以此句为本书书名。《七十子译本》根据本书记载的有关利未人侍奉上帝的条例,称之为“利未记”,中英文译本均沿用此名。
二、作者本书作者为摩西,全书共有56次提到“耶和华对摩西说”。(参利 1:1,4:1,5:14,6:1、8、19,7:22)《以斯拉记》六章17至18节在论到祭司和利未人的侍奉时,直截了当地说:“照摩西律法书上所写的”。同时,耶稣和《新约》作者引用《利未记》时,均认为摩西是其作者。例如:《马太福音》八章4节,耶稣引用《利未记》十四章1至4节时就说:“献上摩西所吩咐的礼物。”
三、主题《利未记》的主题,是教导以色列人在上帝的国度里过圣洁的生活——一种能与上帝相交的生活,从而作列国得蒙救赎的中保,这是一种更高的侍奉。因此,以色列人一定要了解上帝的圣洁是怎么回事。《利未记》从三个方面启示真理:(1)献祭的制度:它强调‘若不流血,罪就不得赦免’,使人对罪的严重性有深刻的认识;(2)律法的观念:告诉以色列人什么是上帝对人的生活和行为的标准;(3)刑罚的制定:凡干犯律法的,必要受刑,使人知道上帝的圣洁是绝不更改的。
文字资料由李世峥牧师授权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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