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经 | 9.1《路加福音》第2章 我应当以我父的事为念
《路加福音》第2章
我应当以我父的事为念
音频朗读
默想
耶稣说:“为什么找我呢?岂不知我应当以我父的事为念吗?”
— 路 2:49
耶稣12岁时,与父母一同上耶路撒冷过逾越节,“守满了节期,他们回去,孩童耶稣仍旧在耶路撒冷”。三天之后,父母发现“祂在殿里,坐在教师中间,一面听,一面问”,母亲便对祂说:“我儿,为什么向我们这样行呢?看哪,祢父亲和我伤心来找祢。”耶稣却说:“为什么找我呢?岂不知我应当以我父的事为念吗?”(参路 2:41-49)
年仅12岁的耶稣,便在如饥似渴地追求真理,“祂在殿里,坐在教师中间,一面听,一面问”,父母都觉得不可思议。面对父母的不解,耶稣如此回应:“为什么找我呢?岂不知我应当以我父的事为念吗?”莫理斯(Leon Morris)指出:“祂的回答证实了,耶稣很早就对服侍神的重要性有清楚的概念,可能也显示出祂与神有特殊的关系……有记录可循之弥赛亚最早的话语,是承认祂与神那独一无二的关系,以及祂在天父家中的必要性。”祂的父母,显然没有完全理解祂的身份。
生活在这个世界,当然要做好“地上的事”,但不能忽略“天上的事”。(参西 3:2)当“天上的事”和“地上的事”发生冲突,我们必须果断地宣告:“我应当以我父的事为念!”倘若“专以地上的事为念”,我们就会成为“基督十字架的仇敌”,“结局就是沉沦”。(参腓 3:18-19)
祷告
慈爱的天父,感谢祢差遣独生子拯救我们。为此,我们理当“将身体献上,当作活祭”,并且“心意更新而变化”,“察验何为神的善良、纯全、可喜悦的旨意”。(参罗 12:1-2)可是,我们却时常留恋世界,追求世俗,以致不能全心全意地为祢而活。亲爱的主啊,求祢保守我们,使我们时时以祢的事为念!奉主名求。阿们!
«路加福音»导读
“路加福音”,就是出自路加之手的福音书。
二、作者《路加福音》没有向读者交代作者是谁,但学者普遍认为该书作者就是路加,古特立(Donald Guthrie)指出:“从没有人怀疑《路加福音》是路加的作品,亦无人提出异议。这个传统已根深蒂固了。”路加是希腊人,是一名医生,可能出生在叙利亚的安提阿,在保罗的带领下归主,并随保罗多次旅行布道。路加没有跟从过耶稣,他的福音书中的材料不是来自自己的见闻,而是通过“详细考察”(参路 1:3)所得。
三、主题《路加福音》的第一读者是一个名叫提阿非罗的有一定影响力的希腊基督徒,此人可能在路加的带领下归主。路加专门为提阿非罗撰写一本福音书,目的是使他“知道所学之道都是确实的”。(参路 1:4)《路加福音》的主题是“述说在我们中间所成就的事”,(参路 1:1)即“拿撒勒人耶稣的事”,(参路 24:19)从祂的降生,路加一直写到复活。李饶伯(Robert Lee)指出:“路加所描写的耶稣是一个完人,其标准超过希腊人最高的理想。当他说到基督的神性时,其着重处却在基督完美的人性。”
《路加福音》共有24章,可分为四个部分:1章1节至4章13节为第一部分,叙述人子的预备;4章14节至19章48节为第二部分,叙述人子的服役;20章1节至23章56节为第三部分,叙述人子的受难;24章1节至53节为第四部分,叙述人子的胜利。
文字资料由李世峥牧师授权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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