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经 | 3.10《以赛亚书》第28章 他的冠冕必被踏在脚下
《以赛亚书》第28章
他的冠冕必被踏在脚下
音频朗读
默想
以法莲高傲的酒徒,他的冠冕必被踏在脚下。
——赛 28:3
这一章,宣告神对北国以色列的审判:“祸哉!以法莲的酒徒,住在肥美谷的山上,他们心里高傲,以所夸的为冠冕,犹如将残之花。看哪,主有一大能大力者,像一阵冰雹,像毁灭的暴风,像涨溢的大水,他必用手将冠冕摔落于地。以法莲高傲的酒徒,他的冠冕必被踏在脚下。那荣美将残之花,就是在肥美谷山上的,必像夏令以前初熟的无花果;看见这果的就注意,一到手中就吞吃了。”(赛 28:1-4)
二十八至三十五章,先知6次以“祸哉,某某某”的句式宣告神对不同人群的审判。这一章提到的“祸哉”,主要针对“以法莲的酒徒”。这里的“以法莲”是指以法莲支派,代指整个北国以色列,特指都城撒玛利亚。撒玛利亚人“住在肥美谷的山上”,由于物产丰富,衣食无忧,他们便“心里高傲,以所夸的为冠冕”。更可悲的是,受酒诱惑,他们中间的好些人成为“酒徒”,甚至祭司和先知都“因浓酒摇摇晃晃”。为此,先知郑重地宣告:“以法莲高傲的酒徒,他的冠冕必被踏在脚下。”
我们应当为所拥有的感恩,但切不可以所拥有的夸口,一旦“以所夸的为冠冕”,我们就可能忘乎所以,神就可能施行审判。“心里高傲”的人,“他的冠冕必被踏在脚下”。但愿我们能像保罗一样谦卑:“我断不以别的夸口,只夸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。”(参加 6:14)
祷告
“耶和华啊,我的心仰望你。我的 神啊,我素来倚靠你。求你不要叫我羞愧,不要叫我的仇敌向我夸胜。凡等候你的必不羞愧,惟有那无故行奸诈的必要羞愧。耶和华啊,求你将你的道指示我,将你的路教训我。求你以你的真理引导我,教训我,因为你是救我的 神,我终日等候你。”(诗 25:1-5)奉主名求。阿们!
«以赛亚书»导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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