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仰生活三百问 | 170.建堂欠债,能否向信徒摊派?
06 《教会管理篇》



170.建堂欠债,能否向信徒摊派?
我们教会在1985年开放成立,后来每次聚会都有1000人以上,当时最困难的是没有房屋,1986年搭了一个石棉瓦的大棚,后在1991年被洪水冲倒。信徒聚会晴天在日光下晒,阴雨天头顶雨具或塑料薄膜在雨地里淋。信徒说:什么时候能把教堂盖上,我们就心满意足了。1991年春,我担起建堂的担子,1992年8月底一所大教堂就屹立在陈桥镇上了。几个月的白天黑夜、风吹雨淋,我的身体瘦了不少肉,这倒不要紧,但现在还背了一万多元钱的欠债。还有些人冷言冷语打击我,说我逞能,又加上每天都有来要债的,这一切压在我身上,使我吃不下饭、睡不着觉。有些信徒劝我号召每人出10元还债。编辑同道,我能否向弟兄姊妹要钱?


你和你的同工们靠着信心把教堂盖起来了,这的确不简单,父神会悦纳你们的奉献的。虽然现在有一点债欠在那儿,但你要看到成绩,千把人毕竟欢欢喜喜有了聚会的地方。你们当初用怎样的信心盖堂,现在仍要用信心仰赖神的丰富,把债还清。只是我觉得你不要一直一个人背这份债,因为教会是弟兄姊妹的家,你应当发动大家关心教会,要把教会的一切情况诚恳地向大家讲清。把你身上的重担分成1000份,不就轻了吗?但我的意思不是要叫每人摊派,而是要把教会的事,成为每一个信徒的事,让大家一同来仰望神。摊派是不合理的,经上明明说:“各人要随本心所酌定的,不要作难,不要勉强,因为捐得乐意的人是神所喜爱的。”(林后 9:7)愿父神祝福你们教会,大家同心合意来兴旺教会。也愿你靠主有喜乐,有力量,做好神的忠心管家。
另外,我们有一点意见:你们教会应该有一个教务组织(称堂务委员会或教务小组),有事集体商量解决,教会有一支坚固的同工队伍,同心合意地祷告和开展工作,非常重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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