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仰生活三百问 | 155.如何建立教会管理组织?
06 《教会管理篇》



155.如何建立教会管理组织?
我地教会始建于1921年,迄今已100年之久,过去由于教堂被占而关闭,宗教政策落实后,恢复了崇拜活动,现在教会房产也已收回。我们有两件事至今未得到解决,大家心中十分忧虑,请予解答指导。一是我们需有一教务管理组织,自1989年以来曾多次向政府申请,要求成立“教务小组”;二是过去教会里的长老、教师均已相继去世,所以十年来一切圣事如圣餐、洗礼等均无人主持。我们要求能按立牧者。


按常理讲,有人的地方就要有组织。成立教务小组之类的教会管理组织,也是教会事工走向正常、福音兴旺、团结合一的重要因素。教会乱哄哄,想也不是政府所希望的吧。但成立教务组织之类的事,完全是你们教会自己的事,并不需要“多次向政府申请”。当然政府需要了解情况,教会应主动向政府通气。政府从政治角度考虑提出的意见,教会也应该听。
对于堂点组织的产生,《中国基督教教会规章制度》说:“教堂建立堂务组织(至少七人组成),聚会点组织教务小组(至少三人组成),以上组织的成员由信徒选举或协商产生,任期超过三年,连选可连任。”这里并没规定需要经政府批准,当然也没说要政府来委派,你们自己完全可以通过选举或协商,产生自己的教务组织。
至于长老的按立,需要先有符合资格的长老人选,再由他本人提出申请,经你们教会推荐,与地或市的教务机构取得联系,由他们派人进行考核,在认为合格之后,再行按立。愿神赐福,带领你们的教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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