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经 | 8.31《诗篇》 第38篇 我要因我的罪忧愁
《诗篇》第38篇
我要因我的罪忧愁
音频朗读
默想
我要承认我的罪孽,我要因我的罪忧愁。
—诗 38:18
本诗是《诗篇》七篇忏悔诗中的第三篇,也是大卫的作品,诗歌采用了希伯来诗歌常用的字母离合体,诗中有这么一段:“我几乎跌倒,我的痛苦常在我面前。我要承认我的罪孽,我要因我的罪忧愁。但我的仇敌又活泼、又强壮,无理恨我的增多了。以恶报善的与我作对,因我是追求良善。耶和华啊,求你不要撇弃我;我的神啊,求你不要远离我;拯救我的主啊,求你快快帮助我。”(诗 38:17-22)
从诗歌的内容可知,大卫因犯罪而招来神严厉的管教,所以他以“我要因我的罪忧愁”来向神忏悔。这个诗句中的“忧愁”,《现代中文译本》译为“忧伤”,意思比《和合本》更为清楚。“忧伤”一词告诉我们,大卫的认罪不是有口无心的陈词滥调,而是发自内心的肺腑之言。大卫无比清楚,自己“几乎跌倒”和“痛苦常在我面前”的根本原因,是他犯罪得罪了神。因此,想要彻底脱离苦难的缠绕,就必须从源头上解决问题,即必须在神面前为自己的罪行“忧伤”。
真正的认罪不在口头,而在心灵,缺少“忧伤”,认罪就会沦为一种虚假的形式,这样的认罪不会得到神的赦免。反之,带着“忧伤”的心灵认罪,神就一定赦免我们,正如大卫所言:“神所要的祭,就是忧伤的灵。神啊,忧伤痛悔的心,你必不轻看。”(诗 51:17)
祷告
“耶和华啊,我从深处向你求告。主啊,求你听我的声音,愿你侧耳听我恳求的声音。主耶和华啊,你若究察罪孽,谁能站得住呢?但在你有赦免之恩,要叫人敬畏你。我等候耶和华,我的心等候,我也仰望他的话。我的心等候主,胜于守夜的等候天亮,胜于守夜的等候天亮。”(诗 130:1-6)奉主名求。阿们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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