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经 | 8.25《诗篇》 第32篇 我要向耶和华承认我的过犯
《诗篇》第32篇
我要向耶和华承认我的过犯
音频朗读
默想
我向你陈明我的罪,不隐瞒我的恶。我说:“我要向耶和华承认我的过犯。”你就赦免我的罪恶。
—诗 32:5
本诗是《诗篇》七篇忏悔诗中的第二篇,与《诗篇》第五十一篇的写作背景相同,都是大卫在与拔士巴犯罪之后的忏悔。诗歌的开头,大卫就这么说:“得赦免其过、遮盖其罪的,这人是有福的。凡心里没有诡诈,耶和华不算为有罪的,这人是有福的。我闭口不认罪的时候,因终日唉哼而骨头枯干。黑夜白日,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;我的精力耗尽,如同夏天的干旱。我向你陈明我的罪,不隐瞒我的恶。我说:‘我要向耶和华承认我的过犯。’你就赦免我的罪恶。”(诗 32:1-5)
犯罪之后,大卫一直拒不认罪。可是,“闭口不认罪的时候”,他“因终日唉哼而骨头枯干”。由于承受不了心灵的煎熬,他便开口认罪。用于祈求赦免的第5节中,作者一口气用了三个表示忏悔的动词——“陈明”、“不隐瞒”、“承认”。认罪如此真诚,神怎会不理?当他说出“我要向耶和华承认我的过犯”,紧接着便是“祢就赦免我的罪恶”。
每个人的里面都有罪性,谁都不敢说自己从不犯罪。“承认”自己的“过犯”,神就会赦免我们!经上说:“我们若说自己无罪,便是自欺,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;我们若认自己的罪,神是信实的,是公义的,必要赦免我们的罪,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。”(约壹 1:8-9)
祷告
慈爱的天父,我愿靠着祢的帮助,过圣洁的生活,荣耀祢的圣名。亲爱的主啊,“……愿你赦免我隐而未现的过错。求你拦阻仆人不犯任意妄为的罪,不容这罪辖制我,我便完全,免犯大罪。耶和华我的磐石,我的救赎主啊,愿我口中的言语,心里的意念,在你面前蒙悦纳。”(诗 19:12-14)奉主名求。阿们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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