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经 | 12.14《撒母耳记上》 第19章 为何无故要杀大卫
《撒母耳记上》第19章
为何无故要杀大卫
音频朗读
默想
“……那时你看见,甚是欢喜,现在为何无故要杀大卫,流无辜人的血,自己取罪呢?”
—撒上 19:5
“扫罗对他儿子约拿单和众臣仆说,要杀大卫;扫罗的儿子约拿单却甚喜爱大卫。”出于对挚友的保护,约拿单提醒大卫“到一个僻静地方藏身,”并“向他父亲扫罗替大卫说好话”: “王不可得罪王的仆人大卫,因为他未曾得罪你,他所行的都与你大有益处。他拼命杀那非利士人,耶和华为以色列众人大行拯救。那时你看见,甚是欢喜,现在为何无故要杀大卫,流无辜人的血,自己取罪呢?”闻此言后,“扫罗就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说:‘我必不杀他。’”(参撒上 19:1-6)
扫罗和大卫之间的矛盾,将约拿单置于非常尴尬的境地,一方是父亲,另一方是挚友,谁都得罪不起,谁也偏袒不得。这种情况下,最好的办法,就是站在公正的立场。约拿单鼎力保护大卫,当然是因为他“甚喜爱大卫”,但更是因为他知道父亲“无故要杀大卫”的动机属于“流无辜人的血”,这种行为无异于“自己取罪”,当然不能支持!
经上说:“你们作儿女的,要在主里听从父母,这是理所当然的。”(弗 6:1)“听从父母”,是不能不遵守的诫命,但我们不能忘记“听从”的前提——“在主里”。也就是说,倘若父母的命令与神的旨意相违背,我们就必须拒绝“听从”,应当像约拿单那样站在公正的立场!
祷告
慈爱的天父,感谢祢赐给我们亲情、爱情和友情。可是,我们却不能把握感情,为了维护感情,我们容易感情用事,以致得罪人,也得罪祢。亲爱的主啊,求祢使我们学会“以我父的事为念”,(参路 2:49)使我们凡事都能“体贴神的意思”,而不是“只体贴人的意思”。(参太 16:23)奉主名求。阿门!
«撒母耳记上»导读
希伯来文《圣经》中,《撒母耳记上》和《撒母耳记下》原为一卷,不分上下,《七十子译本》首先将其分为上下两卷。这两卷书以撒母耳之名命名,是因为撒母耳是书中的重要人物,本书详细记载了他的诞生、童年及担任士师的全过程。不但如此,本书记录的两位以色列国王(扫罗和大卫)都经撒母耳之手膏立。故此,就被称为《撒母耳记》。
二、作者《撒母耳记上》没有交代作者,犹太传统认为,一至二十四章出自撒母耳之手,二十五至三十一章(撒母耳过世后的相关内容)则为拿单和迦得补写,因为《历代志上》写道:“大卫王始终的事,都写在先见撒母耳的书上和先知拿单并先见迦得的书上。”(代上 29:29)詹逊(Irving L. Jensen)提醒我们:“读者必须认定《圣经》都是由圣灵感动写成。故此即使《撒母耳记》是由数人合写,也不会影响全书主题的统一性。”
三、主题本书通过3位重要人物(撒母耳、扫罗、大卫)的相关事迹,详细展示了从士师时代到王国时代的顺利过渡。培恩(D. F. Payne)这样说:“《撒母耳记》不单是历史,也是神学;在《撒母耳记》里的资料不单是历史教训,也是讲章。作者看见神的计划,成就在祂百姓的历史上,他相信这些历史可以引出伦理道德教训,对当时的人用得着。”
文字资料由李世峥牧师授权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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