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经 | 10.2《申命记》 第29章 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神的
《申命记》第29章
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神的
音频朗读
默想
“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神的;惟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,好叫我们遵行这律法上的一切话。”
—申 29:29
这一章,摩西详细叙述神在摩押与以色列人再次立约的全过程。分别述说守约的赏赐和背约的惩罚之后,摩西以一个意味深长的句子结束全章:“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神的;惟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,好叫我们遵行这律法上的一切话。”(申 29:29)
世界上的事情分为两种,一种是“隐秘的事”,一种是“明显的事”。所谓“隐秘的事”,是指人类无法知晓的事,这种事是“属耶和华我们神的”。所谓“明显的事”,是指人类可以了解的事,这种事是“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”。迦南弥漫着占卜、通灵、交鬼等预测未来的异教文化,神担心选民被当地的文化侵蚀,所以特别提醒他们,“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神的”,不要妄图知晓,好好追求“明显的事”(即“遵行这律法上的一切话”)才是最重要的事!培恩(D. F. Payne)说得好:“以色列人眼睛要注意的不是明天的惊奇,而是今天的责任。”
神将一些事设定为“隐秘的事”,目的是使我们知道自己的有限。因此,对于“隐秘的事”,我们一定不要碰触,过度的求知欲,有时也可能是一种危险的试探。比如读《圣经》,有些内容就属于“隐秘的事”,我们没有必要非要明白,永远不要望文生义、牵强附会地曲解、谬解!
祷告
慈爱的天父,“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神的;惟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,好叫我们遵行这律法上的一切话”。(申 29:29)亲爱的主,感谢祢把“明显的事”赐给我们,让我们可以按着祢的指引遵行祢的旨意。求祢赐给我们谦卑的心,使我们永远都不要妄图碰触那些属于祢的“隐秘的事”。奉主名求。阿们!
«申命记»导读
《申命记》的希伯来文书名为“说话”,源自本书一章1节:“以下所记的是摩西在约旦河东的旷野,疏弗对面的亚拉巴,就是巴兰、陀弗、拉班、哈洗录、底撒哈中间,向以色列众人所说的话。”中文译本中的“申命记”取自《七十子译本》,意思是“第二本律法书”或“第二次申明律法”,原因是本书提及的律法已在《出埃及记》中出现。
二、作者书中好些地方显示,本书作者为摩西,下面这节经文是最有力的证据:“摩西将这律法的话写在书上,及至写完了。”(申 31:24)不过,本书第三十四章关于摩西之死的内容,作者显然另有其人,一般认为出自约书亚的手笔。
三、主题《申命记》是摩西在约旦河东岸特意为即将进入迦南的新一代以色列人写下的“临别赠言”,他从追忆神拯救、引领选民的历史写起,重申神圣的律法之后,勉励读者在进入迦南之后敬畏神,遵行律法。汤普森(J. A. Thompson)指出:“《申命记》在神的律法中,展示了一整套的教训,指导以色列人,如何与神、并在彼此之间有交通。照着律法的要求过生活,可以令以色列充充足足享受到这约的一切恩典。不依照律法要求而过生活,便是拒绝神给祂子民美善的恩赐。”
文字资料由李世峥牧师授权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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