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经 | 9.2《民数记》 第35章 不可玷污所住之地
《民数记》第35章
不可玷污所住之地
音频朗读
默想
“你们不可玷污所住之地,就是我住在其中之地,因为我耶和华住在以色列人中间。”
—民 35:34
这一章,神向摩西详细论述律法对过失杀人者的保护,但同时也谈到律法对故意杀人者的惩罚,其中有这么一段:“故杀人犯死罪的,你们不可收赎价代替他的命,他必被治死。那逃到逃城的人,你们不可为他收赎价,使他在大祭司未死以先,再来住在本地。这样,你们就不污秽所住之地,因为血是污秽地的。若有在地上流人血的,非流那杀人者的血,那地就不得洁净。你们不可玷污所住之地,就是我住在其中之地,因为我耶和华住在以色列人中间。”(民 35:31-34)
过失杀人者可在逃城寻求庇护,但故意杀人者“必被治死”,因为“非流那杀人者的血,那地就不得洁净”。温汉(Gordon Wenham)说:“由于圣洁的神不能住在污秽的地方,而不审判其中的居民,以色列一定要特别留意保持土地的纯洁,流人血的罪一出现,就要立刻处理。本段把流人血的罪挑出来讨论,是因为它造成的污秽是最严重的。”
昔日,神“住在以色列人中间”,所以以色列人“不可玷污所住之地”;今天,神住在基督徒中间,所以基督徒亦“不可玷污所住之地”!经上说,耶稣“要用水借着道把教会洗净,成为圣洁”,使其“毫无玷污、皱纹等类的病”。(参弗 5:26-27)我们万不可将之“玷污”!
祷告
慈爱的天父,感谢祢为我们设立了教会,使我们从中经历祢的同在。祢对教会的旨意,是“要用水借着道把教会洗净,成为圣洁,可以献给自己,作个荣耀的教会,毫无玷污、皱纹等类的病,乃是圣洁没有瑕疵的。”(弗 5:26-27)亲爱的主啊,求祢帮助我们远离罪恶,分别为圣,荣耀神!奉主名求。阿们!
«民数记»导读
《民数记》的希伯来名称为“在旷野”,源自本书第1节:“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后,第二年二月初一日,耶和华在西奈的旷野、会幕中晓谕摩西。”《七十子译本》则以“数目”称之,因为本书有两次数点以色列民众的记录,一次在书之首,一次在书之末。
二、作者正如前三卷书一样,本书的作者是摩西。“摩西遵着耶和华的吩咐,记载他们所行的路程。”(参民 33:2)摩西亲自带领选民经过旷野漂流的生活,他是最适合撰写本书的人。主耶稣也曾引用本书,指出摩西曾在旷野举起铜蛇。(参约 3:14;民 21:9)
三、主题《民数记》的主题,可以用《罗马书》中的一节经文概括:“可见神的恩慈和严厉,向那跌倒的人是严厉的,向你是有恩慈的。只要你长久在他的恩慈里,不然,你也要被砍下来。”(罗 11∶22)
“神的严厉”在《民数记》是非常特殊的,我们看见旧的一代全都倒毙旷野,不能进入迦南。而“神的恩慈”却在新的一代完全显明,他们受到看护、保存、供给,直到他们得着了应许。从一方面说,我们看见神的公义是正直的,没有转弯的余地;另一方面,我们也看见神的信实是可靠的,没有转动的影儿。
文字资料由李世峥牧师授权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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