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经 | 8.28《民数记》 第30章 不可食言
《民数记》第30章
不可食言
音频朗读
默想
“人若向耶和华许愿或起誓,要约束自己,就不可食言,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话行。”
—民 30:2
这一章,神向以色列人指示许愿的条例,其中有这么一段:“人若向耶和华许愿或起誓,要约束自己,就不可食言,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话行。女子年幼还在父家的时候,若向耶和华许愿要约束自己,她父亲也听见她所许的愿,并约束自己的话,却向她默默不言,她所许的愿并约束自己的话,就都要为定;但她父亲听见的日子,若不应承,她所许的愿和约束自己的话,就都不得为定。……”(民 30:2-5)
“摩西晓谕以色列各支派的首领说:‘……人若向耶和华许愿或起誓,要约束自己,就不可食言,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话行。’”(民 30:1-2)摩西在这里告诉以色列人,“向耶和华许愿或起誓”,关键在于“不可食言”,在于“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话行”。“不可食言”,《现代中文译本》译为“不可失信”,《吕振中译本》译为“不可亵渎自己的话”。“食言”,的确就是“亵渎自己的话”,是对神不负责任,也是对自己不负责任!
我们向神“许愿或起誓”,也“不可食言”。古人云:“夫轻诺必寡信,多易必多难。”避免“食言”最好的办法,就是不要轻易“许愿或起誓”。经上说:“你向神许愿,偿还不可迟延,因他不喜悦愚昧人,所以你许的愿应当偿还。你许愿不还,不如不许。”(传 5:4-5)
祷告
“神啊,你曾试验我们,熬炼我们,如熬炼银子一样。你使我们进入网罗,把重担放在我们的身上。你使人坐车轧我们的头。我们经过水火,你却使我们到丰富之地。我要用燔祭进你的殿,向你还我的愿,就是在急难时,我嘴唇所发的、口中所许的。”(诗 66:10-14)主啊,求祢喜悦我的赞美!奉主名求。阿们!
«民数记»导读
《民数记》的希伯来名称为“在旷野”,源自本书第1节:“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后,第二年二月初一日,耶和华在西奈的旷野、会幕中晓谕摩西。”《七十子译本》则以“数目”称之,因为本书有两次数点以色列民众的记录,一次在书之首,一次在书之末。
二、作者正如前三卷书一样,本书的作者是摩西。“摩西遵着耶和华的吩咐,记载他们所行的路程。”(参民 33:2)摩西亲自带领选民经过旷野漂流的生活,他是最适合撰写本书的人。主耶稣也曾引用本书,指出摩西曾在旷野举起铜蛇。(参约 3:14;民 21:9)
三、主题《民数记》的主题,可以用《罗马书》中的一节经文概括:“可见神的恩慈和严厉,向那跌倒的人是严厉的,向你是有恩慈的。只要你长久在他的恩慈里,不然,你也要被砍下来。”(罗 11∶22)
“神的严厉”在《民数记》是非常特殊的,我们看见旧的一代全都倒毙旷野,不能进入迦南。而“神的恩慈”却在新的一代完全显明,他们受到看护、保存、供给,直到他们得着了应许。从一方面说,我们看见神的公义是正直的,没有转弯的余地;另一方面,我们也看见神的信实是可靠的,没有转动的影儿。
文字资料由李世峥牧师授权提供
往期读经
《民数记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