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经 | 6.4《出埃及记》 第12章 这血要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作记号
《出埃及记》第12章
这血要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作记号
音频朗读
默想
“这血要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作记号,我一见这血,就越过你们去,我击杀埃及地头生的时候,灾殃必不临到你们身上灭你们。”
— 出 12:13
上一章,宣告对埃及人的审判;这一章,宣告对以色列人的拯救:“……本月十四日,在黄昏的时候,以色列全会众把羊羔宰了。各家要取点血,涂在吃羊羔的房屋左右的门框上和门楣上。……这是耶和华的逾越节。因为那夜我要巡行埃及地,把埃及地一切头生的,无论是人是牲畜,都击杀了,又要败坏埃及一切的神。我是耶和华。这血要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作记号,我一见这血,就越过你们去,我击杀埃及地头生的时候,灾殃必不临到你们身上灭你们。”(出 12:6-13)
神吩咐以色列人将羊羔的血“涂在吃羊羔的房屋左右的门框上和门楣上”,(参出 12:7)是因为这血要成为祂拯救他们的“记号”,祂说:“我一见这血,就越过你们去,我击杀埃及地头生的时候,灾殃必不临到你们身上灭你们。” (参出 12:13)以色列人坚信神的话语,顺从神的命令,便凭着信心在自己的住所作了“记号”。于是,他们便得着了神奇妙的拯救。
《哥林多前书》中,保罗将耶稣称作“我们逾越节的羔羊”,(参林前 5:7)提醒读者接受基督的拯救,活出圣洁的生命:“岂不知一点面酵能使全团发起来吗?你们既是无酵的面,应当把旧酵除净,好使你们成为新团;因为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,已经被杀献祭了。”(参林前 5:6-7)
祷告
“耶和华啊,我要尊崇你,因为你曾提拔我,不叫仇敌向我夸耀。……我曾呼求你,你医治了我。……你曾把我的灵魂从阴间救上来,使我存活,不至于下坑。”(诗 30:1-3)我要歌颂祢,称赞祢的圣名。因为,祢的怒气不过是转眼之间,祢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。一宿虽然有哭泣,早晨便必欢呼。奉主名求。阿们。
«出埃及记»导读
希伯来文《圣经》取本书头两个字“这些名字”为书名。希腊文《七十子译本》按其主题称之为“出走”,故名“出埃及记”。出埃及在以色列的历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,先知们时常提醒选民不要忘记那位领他们出埃及的耶和华。
二、作者与其他律法书一样,摩西是本书的作者。摩西亲自带领以色列民离开埃及,自然对这件重大事迹比任何人更了解。本书可算是摩西的自传,他详尽描述他幼年的生活,但却不强调他的父母和家庭背景;作者很熟悉当地的地理环境,又详细记载他如何蒙召,这一切都说明摩西亲自撰写本书。耶稣和保罗都曾为摩西写这书而作见证。(参可 7:10;路 20:37;罗 10:5)
三、内容《出埃及记》的主题是“救赎”,描述以色列民由雅各一家70人如何迅速长成,又如何蒙神的救赎,带领他们出埃及。本书主要是提醒选民,神曾经为他们行了大事,又将律例典章赐给他们,所以他们应该忠心侍奉这位领他们出埃及的耶和华。另一方面,本书下半部(20至40章)是详述神在西奈山颁布律法给选民,作为属灵及道德生活的标准,并借此要求他们顺服及敬畏神。
文字资料由李世峥牧师授权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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