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经 | 3.6《约翰一书》第2章 我们有一位中保
《约翰一书》第2章
我们有一位中保
音频朗读
默想
我小子们哪,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,是要叫你们不犯罪。若有人犯罪,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,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。
— 约壹 2:1
上一章,作者劝勉读者及时认罪;这一章,作者向读者道出了罪得赦免的依据,他说:“我小子们哪,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,是要叫你们不犯罪。若有人犯罪,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,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。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,不是单为我们的罪,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。我们若遵守他的诫命,就晓得是认识他。”(约壹 2:1-3)
我们可以向神认罪,是因为“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”。对于“中保”,斯托得(John R. W. Stott)如此解释:“直译的意思不是‘安慰者’,而是‘被召到身边者’,指某个被召来帮助另一人的人,换言之,是一位‘中介者,中间人,帮手’。偶尔它用来指法律方面特定的律师,就是辅助辩护人、为受审者讲话的专业人员。”作为“中保”,耶稣在我们向神认罪时为我们辩护,确保我们可以得着神的赦免!
记住:“我们有一位中保!”巴克莱(William Barclay)说:“有关耶稣最重要的事是祂永不对人失去兴趣,永不对人失去爱心。我们决不可以想祂行完了世上的路程,被钉十字架上,一切就完成了。在祂心里,祂还是关心我们;祂仍然为我们代求;耶稣基督是罪人的朋友。”
祷告
慈爱的天父,感谢祢差遣祢的爱子,使祂“作了更美之约的中保”,(参来 7:22)“像这样圣洁、无邪恶、无玷污、远离罪人、高过诸天的大祭司,原是与我们合宜的。”(来 7:26)“凡靠着他进到神面前的人,他都能拯救到底,因为他是长远活着,替他们祈求。”(来 7:25)亲爱的主啊,求祢坚定我们倚靠这位中保的信心!奉主名求。阿们!
«约翰一书»导读
从古到今,教会一直认为《约翰一书》、《约翰二书》、《约翰三书》都是使徒约翰撰写的书信,所以这三封书信就被分别称为“约翰一书”、“约翰二书”和“约翰三书”。
二、作者《约翰一书》与《希伯来书》一样,缺少公元1世纪的希腊书信开头的典型特征,比如没有提到写信人和收信人。不过,从书信的内容和风格来看,三封书信都是使徒约翰的作品。理由如下:(1)《约翰一书》的行文格式、写作风格都与《约翰福音》十分相似,证明二者出自同一位作者之手。(2)内容方面,《约翰一书》也与《约翰福音》有很多共同的论点。
三、主题《约翰一书》的主题可以用该书中的一节经文概括:“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,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。”(约壹 5:13)这个主题与《约翰福音》的主题一脉相承:“但记这些事,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,是神的儿子,并且叫你们信了他,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。”(约 20:31)滕慕理(Merrill C. Tenney)指出:“福音书的写作是要唤起信心,一书的写作是要建立确据。”
《约翰一书》共5章,可分为三个部分:1章1节至3章10节为第一段,论述“有永生”的第一个依据——行在光中;3章11节至4章21节为第二段,论述“有永生”的第二个依据——住在爱中;5章1节至21节为第三段,论述“有永生”的第三个依据——生命丰盛。
文字资料由李世峥牧师授权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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