赞美诗(新编)史话(二百三十一)
第310首 前行号令歌
Forward!be our watchword
经文:日间,耶和华在云柱中领他们的路;夜间,在火柱中光照他们,使他们日夜都可以行走。(出 13:21)
写《前行号令歌》的经过很感动人。1870年圣灵降临节,英国坎特伯雷主教座堂要举行第九次唱诗班联合会,事前计划在礼拜时有九百人的大合唱。该堂副牧伍德请奥尔福德主任牧师写一首雄壮有力的圣诗,以供唱诗班列队前行进入圣堂时唱用。不久奥尔福德写了一首诗交给了伍德,后者看了之后认为诗意不错,只是为大会的进行曲则嫌不够雄壮,乃婉请奥尔福德再写一首,并且建议,写诗之前先到大座堂里顺着唱诗班所走的路线,自己先走一趟,也许会有新的启发。老牧师谦虚地接受了建议,在他慢步走进圣堂时,果然启发很深,写了一首长达96行的进堂圣诗。从以色列人出埃及后在红海边听见主吩咐他们“往前走”的命令 (参出14-15)以及经过红海入美地,在旷野有云柱、火柱导引的经验,证明惟有前进才有生路,惟有前进才有光明。当他在世的生命即将告终的时刻,他写下了心中的向往。《新编》中的这一首歌词是按照《普天颂赞》 (旧版)第365首沈子高主教译词中的四节。
奥尔福德牧师写完这首诗后,又特为它谱曲,但只有女高音和男低音两部。于是,他写个便条给伍德副牧说;“老牧师写了这首诗,只给他戴上帽子和穿上鞋,请青年牧师给他穿上衣服吧 !”在伍德的努力下,那一次大会唱诗班唱得生动有力,只是奥尔福德本人却已经进入了那“辉煌碧玉街衢,灿烂黄金门”,不能在世上亲聆此曲了。
原来的曲调未流传下来,目前各赞美诗集里通用调是戴克斯 (事略参阅第l首)根据海顿的名曲改写而成,非常适合于进入圣堂时唱诵。调名为《 (ST.ALBAN)》。
《新编》除这首外,第289首也是奥尔福德的佳作。
第326首 万民奋兴歌
The morning light is breaking
经文:“因我们神怜悯的心肠,叫清晨的日光从高天临到我们,要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荫里的人,把我们的脚引到平安的路上。”(路 1:78-79)
这首诗是美国浸会牧师撒母耳 ·史密斯 (S.F.Smith,1808-1895)①所作。史密斯不但是牧师,也是编辑和圣诗作家。他从大学毕业后进神学院学习,历任浸联会多堂牧师,一度任大学现代语教授,但主要职务则是美国浸联会编辑,编过几本圣诗集和信徒用书。他曾写过一百多首圣诗,其中最有名的两首是这首《万民奋兴歌》和一首美国国歌②,都是他24岁时在安多甫神学院求学时所写。
《万民奋兴歌》的首句为“清晨之光渐放射”,说明福音真光将“流遍五洲的万国”,照亮世界。1832年,史密斯尚在安多甫神学院作学生期间,接到他的朋友贾德森从缅甸来信,说在缅甸作布道工作很成功。他看后非常受感动,特此写诗表达对神的感恩。原题为“福音的成功,愉快乐观”。
史密斯在美国的盛名,主要还是在于他写的另一首诗《亚美利加》,它曾被作为美国国歌。那首诗几乎在美国每一本赞美诗集里都有。据译者章珍芳介绍说:“《亚美利加》这首歌别具一格,从正面歌颂了新兴的祖国,成了美国人民人人爱唱的赞美诗歌。”专门研究翻译各国国歌的李士钊说,中国教会的圣诗早有人用其曲调填词,流传各地。
史密斯是一位不知疲倦的作者,他在学习外语上也很具特长,懂得十五国语言。他辛勤工作,直到87岁的高龄,还在东奔西跑作传道工作。那年的某一天,他应约出去讲道,上火车后,火车尚未开动,他忽然扑倒在地,魂返天家,息了劳苦。他一生共写了 150余首诗歌。最后一首诗作于 1891年,是为美国浸礼会所办的一所补习学校写的。
这首诗所用的曲调是斯马特 (事略参阅第261首)所谱。
①《新编》内有两位史密斯。请参阅作者索引。
②刊登于 1982年文化艺术出版社出版的《美国歌曲集上》。
往期赞美诗内容回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