赞美诗(新编)史话(二百二十六)
第162首 许愿歌
O Jesus,I have promised
经文:你向神许愿,偿还不可迟延,因他不喜悦愚昧人,所以你许的愿应当偿还。 (传 5:4)
这首《许愿歌》是英国圣公会牧师约翰·博德(J.E.Bode,1816-1874)为他的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将受坚振礼(见第30首注①)而作,提醒他们不可忘记他们受洗时父母或教父、教母为他们所应许的誓言。所以有人认为,这是一首向青少年挑战的圣诗。博德于牛津大学毕业后被按立为牧师,历任多堂牧职,并曾在他的母校任辅导牧师。他曾因演讲而获奖,著有《演讲集》、《应时短诗》、《福音圣诗》等。他虽然是圣公会中的高派 (见第 1首注②),但这首诗却被各派信徒所乐于唱颂。
曲调是英国教会音乐家阿瑟·曼(A.H.Mann,1850-1929)所谱,本来是为配合《我爱听闻天使所传的故事,(I love to hear the story which angel voices tell)》一诗而用,故名《天使的故事》。阿瑟·曼也是毕业于牛津大学,后获荣誉艺术硕士学位,曾任剑桥大学国王学院礼拜堂及各地教堂管风琴师达五十三年,是研究韩德尔(事略参阅第75首)的权威,并将韩德尔的作品按年代编成目录。他收集了许多教会的赞美诗集。他所编著的一首经文曲,因为有四十个声部而著名。阿瑟·曼还以善于组织发展男声唱诗班而誉满英伦三岛,且是英国圣公会赞美诗(1895)的音乐主编。
第164首 圣事中见主歌
Thee we adore,0 hidden Saviour,Thee
经文:你们每逢吃这饼,喝这杯,是表明主的死,直等到他来。(林前 11:26)
这是中世纪最伟大的神学家和哲学大师多马 (托马斯 ) ·阿奎那(St.Thomas Aquinas,1227-1274)所遗留下来的一首名诗。他出生于贵族家庭,当代统治欧洲的帝王侯爵都与他有亲戚关系,德皇腓特烈一世就是他的堂兄弟。但他不羡高官厚禄,毅然进入了修道院,先后毕业于那不勒斯、科伦和巴黎大学。他身躯硕大,沉静寡言,同学们给他一个“哑牛”的外号。但有一天他忽然敏捷流畅地回答老师的哲学问题,老师不由惊叹说:“哑牛不鸣则已,一鸣惊人。”
1248年多马21岁时即受圣职,以后虽有任教会重要职务的机会,他都谦辞婉谢,以教学为他终身工作。他为作多明我会修士,遭到家中反对,在去修道院路上被他兄弟抓住,关了整整一年,但后来他仍去巴黎学习作修士。他学不厌精,诲人不倦,在哲学与神学问题上有独特的见地,往往是言惊四座,博得听众的赞赏,曾任三位教皇的教廷神学教授及法国国王路易九世的顾问。有一次他陪同教皇登上罗马梵蒂冈圣彼得大教堂的石阶,教皇看到雄伟的圣堂镂阙雕栏、堂皇的陈设、金银装饰,不禁洋洋自得地说:“我们再也不会像使徒彼得那样穷得说:‘金银我都没有’了。”多马回答说:“是的,圣座!然而我们再也不能说:‘我奉拿撒勒人耶稣基督的名叫你起来行走’了。”足见多马的灵性之深邃,见识之过人。他是经院神学的创建人,著作甚多。其中所著《神学总论》至今仍是天主教的标准神学课本。1263年教皇委任他编订弥撒(圣餐)礼拜仪节,于是他写了几首尊敬圣体的圣诗,《圣事中见主歌》即其中之一。
这首诗所用的调名叫《尊崇(ADORO TE)》,是中世纪的格列高利平咏调 (见第7首注①),或称单旋律圣歌。我国信徒对此熟悉者不多,但若用心学习,不难体会到它的尊严、典雅、深刻。第三节颂救主宝血洗涤一切罪,诗中“求用主清波,洗净我污灵”可用白话文这样译出: “求主用祢最能使人洁净的源泉,洗净我的不洁净。”据英文译者伍德福主教说:他在这一节用“万善之源”代替了拉丁原文中的“敬虔的鹈鹕”。传说鹈鹕于必要时,会用自己的血喂养它的雏鸟;当时人以它来象征耶稣基督。所以这首名歌,在圣餐的意义上完全合乎圣经的教训和救恩的真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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