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经 | 3.7 第52章 犹大人被掳去离开本地
犹大人被掳去离开本地
音频朗读
默想
巴比伦王就把他们击杀在哈马地的利比拉。这样,犹大人被掳去离开本地。
—耶 52:27
《耶利米书》的最后一章,是一篇附加的历史纪录,重提犹大人的被掳:“护卫长拿住大祭司西莱雅、副祭司西番亚和三个把门的。又从城中拿住一个管理兵丁的官,并在城里所遇常见王面的七个人和检点国民军长的书记,以及城里所遇见的国民六十个人。护卫长尼布撒拉旦将这些人带到利比拉的巴比伦王那里。巴比伦王就把他们击杀在哈马地的利比拉。这样,犹大人被掳去离开本地。”(耶 52:24-27)
除了个别细节上存在一些差异,这一章的内容与《列王纪下》24章18节至25章30节基本相同。圣城陷落,圣殿被毁,选民被掳,《耶利米书》第39章已经叙述过这些往事,这里为什么旧事重提?更何况,上一章以“耶利米的话到此为止”结束,表明先知的著作已经完成,旧事重提是不是有画蛇添足之嫌呢?哈理逊(R. K. Harrison)指出:“历史补篇之所以被安置于此,目的可能在显示耶利米的预言已然成就。”
“犹大人被掳去离开本地”,证明耶利米关于选民被掳的预言没有落空,更证明神赏善罚恶的原则没有改变。《圣经》再三教导我们弃恶从善,我们若对这些教导充耳不闻,就可能像犹大人一样遭受严厉的审判。经上说:“他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。”(罗 2:6)
祷告
主啊,祢是慈爱的父亲,也是公义的法官,祢“是有怜悯、有恩典的神,不轻易发怒,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。为千万人存留慈爱,赦免罪孽、过犯和罪恶,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,必追讨他的罪,自父及子,直到三四代”。(参出 34:6-7)亲爱的主啊,我愿凡事遵行祢的旨意,求祢随时帮助。奉主名求。阿们!
«耶利米书»导读
《耶利米书》是“希勒家的儿子耶利米的话”,(参耶 1:1)所以就被称作“耶利米书”。希伯来文中,“耶利米”这个名字的意思是“耶和华建立”、“耶和华指派”。
二、作者
该书多次出现“耶和华的话临到耶利米”,(参耶 1:2,11:1,21:1,30:1,42:7)所以学者普遍认为,该书出自先知耶利米之手。耶利米出身祭司家族,20岁出头就成为先知。巴斯德(J. Sidlow Baxter)曾说:“耶利米是历史上最勇敢、最温柔,也是最悲惨的一个人物。”“他性格揉合着的是一种极细致的平衡:女性的温柔和男性的刚毅,敏感的洞见和透明的单纯;以至他对外界之反应就像平静的湖面反映天上变幻多端的浮云一样。我认识的人当中,没有人比他更能体贴主耶稣的心肠。”了解耶利米这个人,有助于我们理解该书的精髓。
三、主题
《耶利米书》的主题,可用该书第1章出现的两个词概括——“拆毁”与“建立”。(参耶 1:10)“拆毁”是指犹大的被掳,“建立”是指犹大的复兴。神要因犹大的悖逆将之“拆毁”,又要因犹大的悔改使之“建立”。通读全书,仿佛一直在重复神的呼唤:“你们这背道的儿女啊,回来吧!我要医治你们背道的病。”(参耶 3:22)
《耶利米书》共有52章,可分为三个部分:第1章为第一部分,叙述耶利米的蒙召;2至51章为第二部分,叙述耶利米的事工;第52章为第三部分,叙述犹大人的被掳。《耶利米书》提到很多历史事件,但作者没有按事件的时间次序展开叙述。
文字资料由李世峥牧师授权提供
往期读经
《耶利米书》